时间:2018年07月20日来源:宣教中心 都乖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(试行)》(甘办字〔2016〕47号)要求,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嘉峪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。自2017年7月17日开始,共10天时间,督察组将通过调阅资料、问询核实、受理举报、现场抽查、下沉企业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察。
本次专项督察重点市级党委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,市级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责任落实、工作推进情况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。
为确保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,嘉峪关市制定了《迎接2018年甘肃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》,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协调联络小组,并下设综合、联络、信访、宣传、现场、保障6个工作小组,实行组长负责制,全力以赴保障省级专项督察工作。